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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·S·普里契特

1998-12-23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●刘 铮 我有话说

普里契特是英国文人,或者你愿意的话,可以说是英国末代文人。并非我在这里咬字眼,他在《一介文士》的自序中夫子自道:“文人传统,在英美可说是渊源有自,甚至风光一时。可惜,如果我算是所谓文人,那我也是和同侪一样生在这一传统的末路上。我们没有细心的听众,我们登不上讲堂。虽然我们从学者那里受惠良多,自己却很少有成为经院中人的。我们赚面包黄油,全得靠为那些苟延残喘的杂志赶稿。”我觉得这不是凄凉自命,倒像心有所归,安生乐命。

的确,普里契特并非“牛桥”出身,做过推销员和店里伙计,一次大战时还当过兵,他的渊深学问、了得文笔完全是凭经年苦读钻研得来的,难怪他的回忆录名字也叫《夜半书灯》。我们以前知道他多半是因为他的短篇小说,像《唯善是美》、《圣人》都是我们读熟了的,1990年他的短篇全集出版,《时代周刊》更选作当年十佳图书之一。不过相比之下,我更喜欢他的随笔文论。我近来殚读他的《随笔全编》,说是随笔,其实都是作家短论、作品短评,全书1300多页,页页是学问。普里契特的文章刻意求工,恨不得一步一叹,反正是绝无冷场。他下笔有“五岳归来不看山”的那种气魄,一点一顿都是精彩的。西里尔·康诺利是他同辈文人,也是才气逼人的一个,你看普里契特刀削斧斫,毫不留情:“对于他那一代多愁善感的道德家和各式各样的饶舌者来说,康诺利真是一个宝贝,但最拿他当宝贝看待的,莫过于他自己。他有着多重自我,扮演着不同角色。我常觉得人到中年时的康诺利像是婴儿车中的娇贵宝宝,他瞧见什么就贪心地伸出小手,越远的他越想要。要是拿到了手,乐不上半会儿就扔在一边,哭着喊着让人再给他拿回来。逗我们开心时他可以兴高采烈,独自一人就垂头丧气了。”在这里,普里契特自觉地画上一道线,跟康诺利判然两边。康诺利好像是老式文人的余响:用才使气,喜怒无常,满肚子的块垒。普里契特要开明得多,拉什迪的《午夜孩童》都得到过他的喝彩。他放一双冷眼在世界上,什么都要看出自己的见解来,老实说,我觉得这才是文人的真风度。

普里契特的文笔不像兰姆,也不像罗素。兰姆在今天看来也太多愁善感了,时代的车轮快得很,没人肯听你拉家常。罗素的文章又太流利,一清到底,经不起回味。说是不像,其实也还是那个传统一脉相承下来的,只不过将那些不合时宜的作风汰净了,要说是文人,也该是新文人了罢。上个月在英国订了一本约翰·格罗斯写的《文人兴衰》,还没有寄到,等得我心焦。只看那书名就够凄凉的了。普里契特是世纪的同龄人,每思及此,我都会担心,这样的文人恐怕再也没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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